(三)相关事项
1、对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居民家庭继续给予照顾,建议将现行的水价补助由每户每月3元改为每户每月免费供水3立方米,由西宁市政府确定具体的减免办法。
2、西宁市自来水价格提高后,供水企业每年要拿出一定的资金进行管网改造,力争使管网的跑、冒、滴、漏现象在短时间内得以改观;同时,加快推广“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制度,减轻居民不合理负担。城市供水企业在进行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可向居民收取一定的入户材料费,但要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具体标准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3、由于污水处理费随水价征收,代征企业确实要付出一定的人力和物力,并且增加了水费回收的难度,参照其它省(区、市)的做法,应给代征企业提取一定的代征手续费作为补偿。结合我省实际,建议代征手续费按污水处理费总额的3%提取。
二、各州、地、市城市供水价格的改革意见
各州、地、市城市供水价格的改革,参照西宁市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由当地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具体意见,报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要尽快开征。
附表:
西宁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表(单位: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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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来水价格 │ 污水处理费 │ 六水源建设基金 │ │
│ 类别 ├────┬──┼───┬────┼────┬────┤合 计│
│ │ 现行 │调后│ 现行│ 调后 │ 现行 │ 调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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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水│0.75 │1.00│0.13 │0.27 │0.10 │0.98 │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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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用水│ │1.10│ │0.27 │0.10 │ │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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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水 │0.85 │1.15│0.18 │0.33 │0.10 │1.13 │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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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用水 │ │1.20│ │0.33 │0.10 │ │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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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水 │0.95 │1.25│0.35 │0.55 │0.10 │1.40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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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行业用水│ │2.50│ │0.55 │0.10 │ │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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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 │0.792 │1.08│0.163 │0.31 │0.10 │1.055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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