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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成人教育部分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
调整我省成人教育部分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
(晋教计财[2001]48号 2001年8月16日)


各地、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各成人高校、有关普通高校:
  考虑到目前工作实际情况和费用增加等方面的因素,经研究决定将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成人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1999]5号)中部分项目的收费标准做适当调整。
  一、成人高等教育非英语专业专科生英语统考费由原来每生每科15元调整为每生每科20元。
  二、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工本费由原来的每生5元调整为每生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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