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富平县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的通知
(陕价管调发[2001]66号 2001年8月21日)
渭南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上报富平县收取城市天然气初装费的请示》(渭价发[2001]028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对天然气初装费的批复精神,经研究同意富平县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富平县城市天然气初装费由公网建设初装费和庭院工程初装费组成,公网建设初装费由用户所在单位负担,用户庭院工程初装费原则上由用户所在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二、公网建设初装费标准:工业用气用户每立方米300元,公共建筑及商业用气用户每立方米400元,均按最大日用气量计算;居民用户每户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