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第三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第三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一年八月十五日
第三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共296项,其中取消262项,下放34项)
一、市公安局
取消(7项)
1、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认定
2、移动检测线综合检验的审批
3、公共场所开办许可
4、行业许可证年审
5、公用持枪证的审批
6、爆炸物品使用的审批
7、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年审
下放(1项)
1、大型活动及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批(下放县、市,不含市区)
二、市商贸局
取消(4项)
1、酱油、食醋、冷饮软饮料生产许可证的审核
2、生化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
3、特许经营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的直接特许、分特许行业管理、指导、规划、协调的备案
4、酒店(饭店)和酒家(饭庄)分等级评定(转入正常工作)
三、市煤炭局
取消(2项)
1、乡镇煤矿基建项目验收(转入正常工作)
2、国有重点煤矿非煤产业项目(包括综合利用、节能)的核准 下放(2项)
1、乡镇煤矿矿长资格考核发证(下放县、市、区)
2、瓦斯检验工、采煤机司机等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考核发证(下放县、市、区)
四、市黄金局
取消(2项)
1、采矿证登记、换发的审核
2、黄金矿山企业储量的审核
五、市地矿局
取消(8项)
1、矿产储量统计的核准
2、矿产储量增减量的审核
3、矿产地质资料汇交备案及审核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年报的审核
5、采矿权人纳费登记资格的审核
6、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资格认可
7、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减免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