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引滦入逸仙园和市开发区供水价格的函
(津价商[2001]327号)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引滦入逸仙园入市开发区供水价格的函》(津水财(2001)22号)收悉。鉴于我市7月1日提高了引滦入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为确保引滦入逸仙园和市开发区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更好地为用水单位服务,经研究,同意相应调整引滦入逸仙园和市开发区工程供水价格。具体安排是:供逸仙园的水价由每立方米1.05元调整为1.45元;供市开发区的水价由每立方米1.08元调整为1.48元。调整后的供水价格自2001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