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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延长尚志市铁路跨线桥车辆通行费征收时限的通知
黑龙江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延长
尚志市铁路跨线桥车辆通行费征收时限的通知
(黑交发[2001]284号 2001年8月23日)
省公路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黑财综字[1996]98号文件的规定,尚志市铁路跨线桥收取车辆通行费至2001年10月到期,由于车辆通行费收入尚不足以偿还公路建设贷款,经研究,决定再延长收费期限至2006年末。仍执行原黑财综字[1996]98号文件规定的尚志市铁路跨线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征费标准,其收费管理办法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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