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批转辽宁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辽政发[2001]3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同意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定的《辽宁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八月十七日
辽宁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
21世纪第一个五年,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和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开始实施的关键时期。为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阶段目标相适应,逐步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制定本计划纲要。
一、“九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辽宁省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1996年—2000年)》实施五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协助下,各项任务指标全面完成,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就:
(一)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
残疾人事业得到了各级党和政府越来越多的重视和支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公众对残疾人的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现被更多的人所接受,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大力弘扬了人道主义公德意识。多种形式扶残助残活动的开展,为残疾人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行,为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便利。
(二)各项业务全面拓展,残疾人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残疾人康复服务、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扶贫解困、文体生活、法制建设等各项业务全面推进,重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各级政府从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将残疾人事业纳入了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已经形成,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化工作体系进一步得到改善,保证了残疾人事业与社会各项事业的同步发展。
(三)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7.4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各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1.8%以上;82万残疾人就业,就业率为80%;农村贫困残疾人帮扶面达95%,34.7万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其中7.5万人走上富裕之路;全省城乡共有9万余名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残疾人文化生活日趋活跃,体育竞技成绩辉煌,连续两届获得全国残运会团体总分第一名,并夺得残奥会4枚金牌,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充分发挥各自的潜能,在不同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