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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京福国道主干线邵武沙塘隘至沙县际口南平段建成后设立通行费征收站的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京福国道主干线
邵武沙塘隘至沙县际口南平段建成后设立通行费征收站的函
(闽政办[2001]函79号 2001年8月21日)


南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京福国道主干线邵武沙塘隘至沙县际口南平段建成通车后设立通行费征收站的请示》(南政(2001)综162号)悉。经省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京福国道主干线邵武沙塘隘至沙县际口南平段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设立通行费征收站,实行收费还贷。具体设站手续,待该路段建成后按相关设计规划和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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