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靖边县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的通知
(陕价管调发[2001]65号 2001年8月21日)
榆林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靖边县收取城市天然气初装费的请示》(榆政价发[2001]94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对天然气初装费的批复精神,经研究同意靖边县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靖边县城市天然气初装费由公网建设初装费和庭院工程初装费组成,公网建设初装费由用户所在单位负担,用户庭院工程初装费原则上由用户所在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二、公网建设初装费标准:工业用气用户、公共建筑及商业用气用户每立方米300元,采暖锅炉按每立方米200元,均按最大日用气量计算;居民用户每户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