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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省政府决策智力支撑体系的意见

  为形成结构合理、务实高效的省政府决策智力支撑人才队伍,对各机构人员选聘和现有人员调整作以下要求:一是各机构必须保证人员精干、优势互补,突出高层次、高水平。原则上各机构组成人员不能重叠;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政府公务员和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负责人一般不参加咨询机构,但视咨询任务需要可特聘参与咨询工作。二是围绕各机构的职责要求,选聘专业特长与咨询任务紧密结合的专家和学者进入咨询机构,突出选拔专业对口的领域权威和有实践能力的专家。三是要立足省内,又不局限于省内,既考虑权威声望,更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将确有咨询能力、能够发挥作用的人才选进省政府智力支撑体系。重点选聘一批在各领域前沿的著名专家、学者参加到咨询队伍中。四是要特别强调被选聘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侧重选聘复合型专家、学者进入咨询机构。五是选聘一批在国际国内有突出影响的、年富力强的著名专家、学者和社会活动家作为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咨询委员会的特约顾问,一方面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帮助,同时也可向全国甚至国际上宣传吉林,扩大吉林的影响。六是为更有利于法律顾问团职能的发挥,拟聘任一批省政府雇员性的专业律师作为省政府的公务律师,同时合理减少现有法律顾问团人员数量。公务律师负责省政府的一般性诉讼事务和法律调查等事务性工作。
  五、关于智力支撑体系的组织领导、工作方式和程序
  (一)省政府办公厅全面负责各智力支撑体系的领导管理工作,总体安排省政府各项咨询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传达落实。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协、司法厅、法制办、科技厅、经贸委具体负责相应咨询机构的组织联络工作。
  (二)省政府各部门向省政府正式提交有关重大决策、政策、措施的报告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省政府办公厅安排咨询论证工作。这是政府决策的必要程序。省委所属各部门也可借用省政府智力支撑体系力量,为重大决策等提供帮助。省政府各部门原则上不再设立决策咨询类组织,可利用省政府各咨询组织为本部门工作提供服务。
  (三)各决策咨询机构分别设立秘书处或办公室,具体负责决策咨询任务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服务。为了明确省政府咨询专家和法律顾问的身份,同时也便于专家、顾问工作,省政府向受聘人员颁发聘书和聘任证。聘任证作为省政府专家、顾问的身份凭证,可到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或单位了解情况、数据和资料,有关各级政府及部门或单位有义务予以提供方便。
  (四)各项具体咨询论证任务将通过《省政府咨询任务通知单》形式统一下达。省政府办公厅将《通知单》提交各咨询机构办公室或秘书处,由其与召集人或首席顾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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