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严格控制对企业的检查活动。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检查许可制、备案制,市对外开放办公室对各类检查实行监督。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必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各自职责、权限和有关程序进行,禁止多头重复检查。
四、提高行政效率,规范办事规则
13、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力度,凡各部门自行设立的、自行扩大范围的、法律依据不充分的审批事项坚决予以取消。对于保留或合并的审批事项,各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办事规则。
14、实行审批事项公示制。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供电、供水等有垄断经营性质的企业,要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工作人员必须向来办事的企业和个人一次性告知所需手续和要求。
15、实行工作时限承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提高办事效率,做好对外开放服务工作的规定》(银政发[2000]101号),具有审批职能的政府部门和具有垄断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向社会公布其工作时限承诺,对按规定提交材料、手续齐全、符合要求的事项,应在对外承诺的工作时限内办理完毕,不得无故拒绝办理或拖延时限。
16、推行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服务制,加快建设市政府政务办事大厅,集中办理项目审批、注册、登记手续。服务范围包括国内外各类投资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17、实行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制。各县区、各部门要指派专人对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对重点或重大引资项目,由市外经贸局、经协办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协调解决项目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法制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8、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行政部门在执法时,要结合银川的实际情况,按照依法行政、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原则,从有利于地区经济发展出发,充分运用法规、政策的效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9、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商、税务、公安等执法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走私贩私、虚假广告、合同欺诈、抽逃出资、偷税漏税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扰乱正常投资的违法经营活动,维护经济法制,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