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忠县
马灌职业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渝价[2001]631号 二00一年九月六日)
忠县物价局、财政局:
你县“关于忠县马灌职业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忠价发[2001]50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学生的住宿条件,你县马灌职业高级中学采取自筹的形式,投资86.5万元,新修建了一栋男生公寓,该公寓建筑面积1895平方米,共53套房间。该住宿楼已符合我市实行公寓式管理的条件。
二、学生公寓必备条件
每套房间住8人,每生使用面积3.51平方米,每室配备有厕所、盥洗室、电扇两把、日光灯两盏、晾衣绳、盆架,窗户应挂窗帘,每生配备有床、棕垫、席子、桌凳、放物柜、蚊帐、蚊帐绳、挂物钩等学生日常生活用具。每层楼安装了磁卡电话、公用茶桶。学生公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三、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对普通高中学生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