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乌鲁木齐市
天然气价格及进户工程收费标准的通知
(新计价能[2001]1245号 二00一年九月五日)
乌鲁木齐市物价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乌鲁木齐市天然气价格及进户工程收费标准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决定调整乌鲁木齐市天然气价格并核定进户工程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天然气价格
天然气乌鲁木齐门站交货价格调整为0.65元/立方米;乌鲁木齐市燃气公司供应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仍按1.34元/立方米(含税价,下同)执行,供应民用供暧锅炉用气也执行1.34元/立方米,供应大专院校学生及单位职工食堂用气1.50元/立方米、供应商业饮食服务及工业用气1.85元/立方米维持现行销售价格不动,供应车用天然气确定中准价为2.5元/立方米,授权乌鲁木齐市物价局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在10%以内上下浮动。
二、天然气进户工程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