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轻干部培训。围绕夯实理论基础,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实际本领,采取到党干院校学习,到基层锻炼,到高等院校进修,到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到国(境)外培训等方式,多渠道地培养年轻干部。继续办好省委党校和市委党校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省委党校每年培训不少于150人;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市委党校每年培训均不少于100人,其他市委党校每年培训均不少于80人。五年内,省、市两级党校培训中青年干部不少于7000人。在重点培养优秀年轻党政领导人才的同时,也要加强对优秀年轻的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各类年轻干部的培训。
(3)国家公务员和党群机关等工作人员培训。依据国家公务员制度和法规,围绕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目标,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公务员的初任培训。新录用的公务员岗前培训不得少于20天;加强任职培训,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前培训不得少于30天;抓好依法行政。更新知识和专门业务的在职进修与轮训;普遍开展办公信息化、自动化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群团和民主党派机关,也要根据各自工作的特点,组织好工作人员的培训。
(4)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继续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工商管理培训,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持证上岗,择优聘用。加强全省高级经理评价、推荐中心建设。以学习企业管理基本规范和WTO基本规则为重点,开展各种形式的适应性培训。有计划地选派年纪轻、有发展潜力的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外培训,培养大批能够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优秀人才。做好合资企业中方国有股权代表及中方推荐的高级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工作。组织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自主培训。抓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的培训,推动非公有制企业走规模化、公司化和集团化道路,向科技型、外向型方向发展。
(5)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对高级知识分子的政治理论培训。省委党校和市委党校要继续举办高级知识分子理论培训班,每年不少于一期。实施以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工程,坚持和完善继续教育进修期制度。每三年为一个进修周期。在进修期内,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12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96学时。要加强对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和高新技术人才的培养,尤其要培养一批找省急需的信息工程、生物工程、电子商务、金融财税、外经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要重视并认真抓好从事理论宣传、文化教育工作干部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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