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
审定普通高等学校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
(黑教联[2001]47号 2001年9月13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1996]101号)及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1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电[2001]45号)等文件精神,并参照黑教联[2000]19号文件中的相近专业收费标准,审定我省普通高等学校2001年部分新增专业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普通高等学校部分新增专业收费标准
学校及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元/生.学年) 备注
哈尔滨工程大学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3500
信息与计算科学 3800
东北林业大学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3500
包装工程 4800
工程管理 3500
工业设计 3500
通信工程 4800
日语 4000
黑龙江大学
法学 6000 高职本科
工商管理 6000 高职本科
环境科学 4000 本科
制药工程 4000 本科,筹建,同意招生
音乐表演 9000 音乐本科
学校及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元/生.学年) 备注
对外汉语 4000
英语 6000 黑龙江国际旅游商学院高职,执行一年
计算机信息管理与
网络技术 6000 黑龙江国际旅游商学院高职,执行一年
工商企业管理与会计 6000 黑龙江国际旅游商学院高职,执行一年
旅游与酒店管理 6000 黑龙江国际旅游商学院高职,执行一年
国际贸易与营销策划 6000 黑龙江国际旅游商学院高职,执行一年
哈尔滨师范大学
经济学 3500 非师范专业
信息与计算科学 4560 热门专业3800+20%
法学 3800
黑龙江中医药中大学
制药工程 4000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4200
齐齐哈尔大学
音乐 9000 非师范、艺术类(筹建同意招生)
绘画 9000 艺术类(筹建同意招生)
日语 4000
制药工程 4000
应用化学 3500
佳木斯大学
应用微生物技术 3500
汉语言文学 3800 非师范专业
历史学 2500 师范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3500
建筑经济 4000 专科高职
电子商务 4000 专科高职
康复医学 4000 专科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