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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东北农业大学远程教育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
东北农业大学远程教育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教联[2001]55号 2001年9月13日)
东北农业大学:
你校《关于远程教育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人民大学第十五所高校开展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批复》(教高厅[2000]8号)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远程教育按学分制收费,本科收费标准最高限额每学分150元,下浮幅度不限,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确定,并报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报名费每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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