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清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地政府、物价部门及重要涉农部门和问题突出的部门的自查,要按自查出的问题列表登记汇总,上报自治区清整领导小组办公室。
2、根据要求及时审定各方面的自查报告,对达不到要求的,要坚持让其重搞,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自查工作任务,对确实有问题的部门,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可组织人员进行抽查,看是否有漏查项目、满报项目等情况。要使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各方面的自查情况进行整理、归纳、综合,形成报告。报告内容要求有情况、有分析、有问题、有建议,内容力求准确、简练。
3、调查。各市县物价局在自查工作进行的同时,要使用主要的精力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调查要从农户入手,自下而上。对规定的农户、村、乡镇调查面应逐个进行调查了解,按清理范围,逐项进行询问,但要突出重点,特别是对农民、乡镇企业反映突出的收费问题要认真收集、登记,并根据提供的线索到有关单位调查落实。根据需要,也可同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或采用其它的调查形式。
在各市县进行调查的同时,区物价局、财政局将组成联合调查组,选取一些市县进行抽查,届时可根据工作需要,区调查组和市县调查组结合进行调查,各地要配合区调查组的工作。
调查的范围、内容、重点及要求根据《全面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自查阶段工作的安排》等文件的要求确定。调查前,调查组要认真制定调查计划,计划应包括调查地点(取点数要不少于“方案”中要求数)、调查内容、调查询问提纲、调查重点项目、调查表格的设计、调查方法等内容,以便做到心中有数。调查要刨根究底,不走过场,务求实效。调查后要及时整理调查情况,整个调查阶段工作结束时,要对所有涉农的乱收费项目和不合理的项目,一项不漏的梳理归类汇总,形成报告,上报自治区清整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顿与检查阶段。根据自查和调查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自治区清理整顿办公室要确定自治区专项整治的重点,在这个阶段各市县清整办公室要根据自治区的统一布置,针对本地区自查和调查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确定本地专项治理的重点。要通过这个阶段的工作,震慑涉农乱收费行为,以期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四阶段,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建立公示制度阶段。这个阶段的工作是针对清理整顿出的主要涉农价格与收费问题进行制度上的规范,其结果反映整个清理整顿工作的成败,因而是关键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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