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引滦入聚酯工程和大港油田供水价格的函
(津价商[2001]326号)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引滦聚酯工程和大港油田供水价格的函》(津水财[2001]20号)收悉。鉴于我市7月1日提高了引滦入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为保证引滦入聚酯工程和大港油田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更好地为用水单位服务,经研究,同意相应调整引滦供聚酯工程和大港油田的供水价格。
具体安排是:供聚酯工程的水价由每立方米2.22元调整为2.60元;供大港油田的水价由每立方米2.93元调整为3.31元。调整后的供水价格自2001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