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改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重点是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对教师、医师等专业技术岗位推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建立政府指导管理下的社会化评价机制。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建立适合不同专业技术岗位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
建立弹性退休政策。对高层次科技人员试行弹性退休制度。
4.对企业经营者实行职业化管理。
以资产为纽带,建立经营者分层分类管理体制。取消国有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员的行政级别。加强产权监督。改进对企业经营者的考核办法,实行财务总监制,建立企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经营者离任审计和企业重大经济事项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任职资格制和聘任制。引入市场机制选拔企业经营者,建立高级经营者人才公司和省级企业经营者人才评价推荐中心,将经营者逐步推向市场。
5.健全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制度。
打破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身份的界限,促进人才在不同地区、部门、行业之间的合理流动。鼓励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到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工作;鼓励大学毕业生和中高级科技人员到乡镇或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建立科技人员和教师轮流定期到农村工作制度,并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
健全劳动人事代理制度。制定劳动人事代理工作有关法规,规范劳动人事代理行为,提高劳动人事代理服务质量。
(三)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特点的人力资源配置机制
1.建立健全考试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权威的考试机构。实行“教考分离”,培养与使用统一。以社会公开考试为手段,引导人们选考社会急需的专业或课程,形成劳动者积极主动学习与用人单位合理、高效使用人才的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
2.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的考核、鉴定制度。
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社会化管理,规范职业技能的考核鉴定工作,公正地考核鉴定各类技能人才。健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建15个国家规定持证上岗的通用技术工种标准化职业技能鉴定所。
规范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考试评聘工作。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应作为科技人员晋升职称、增加薪金、参加评奖的重要依据。
高级技师要不拘泥于职工总数2%的比例,通过公开、客观的考核,打破由职工的资格决定其能否参加技师考试的陈规,激励更多的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3.培育发展和统一规范人力资源市场。
建立覆盖全省的人力资源信息网、职业介绍组织和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至2003年建成省、市、县(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并使国际人才信息库与国内人才信息库联网。
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依法规范劳动力市场。大力发展公益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规范非公益性的职业中介组织。制订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则。建成以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东省人才市场、深圳人才中心市场为主导的广东人才市场体系。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改革转向市场选择轨道。健全毕业生分科类的就业供需见面会。从2001年起,政府不再下达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就业计划,只对需要特殊人才的部门和地区提出人才保障政策和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就业。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高度重视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指导、鼓励下岗人员到第三产业、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或自己组织起来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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