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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开发“十五”计划的通知

  2.加强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
  以市场配置为基础,促进专业技术干部向企业流动,引导科技人员到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从事高新技术工作,优化人才的地区结构和行业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在企业中的比例。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定向资助培养博士生,选派优秀年轻科技人员出国培训。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干部每年应参加不少于15天的继续教育。
  以人才高级化推动产业高级化。通过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工程研究中心,并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实践中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推进产学研合作,大力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型人才。
  3.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步伐。
  拓宽培养年轻干部渠道。完善现有挂职.调任锻炼方式,将机关中缺乏基层经验的干部对口派到基层锻炼,将基层中缺少宏观管理经验的干部派到上级机关锻炼。对一些专业要求较高的干部,要派到本部门下级基层单位挂职。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出国进修。
  (六)构筑广州、深圳人才基地
  1.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吸引培养人才。
  广州、深圳建设成为区域性的科技开发中心。重点支持广州、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生物岛、广深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发展,确定产业发展重点,办出当地产业特色,并使之成为集聚人才、培养人才的基地,高新技术研制、开发、转化、生产的基地。
  2.以大学科技园建设集聚、培养高知识层次人才。
  以广州地区高等学校密集地带为依托,以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园和中山大学科技园为重点,构建开放式、网络式的联合协作基地。建设好广州大学园区和深圳大学城。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基础上,在若干所高等学校建立高科技开发研究中心,使之成为多功能的科技开发研究基地,并在此基础上组建科技协作网,吸收企业参与,实行开放管理,设立研究基金,向国内外开放,吸引优秀科技人才带项目进来研究,也可以带成果进来中试。
  (七)加大人才引进交流力度
  1.积极引进省外专门人才。
  引进人才主要是高层次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来粤工作。
  2.加强粤港澳台人才智力合作与交流。
  建立粤港澳台科技人才交流年会制度。积极发展多形式科技人才合作,建立内地——广东——香港科技人才链,发挥各自优势,加速科技成果商品化,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3.加大高层次留学人员和海外智力引进力度。
  每年举办中国留学人员科技交流会。建立留学人员信息库,建立健全留学人员创业园。
  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包括来粤讲学、合作科研、咨询等引进海外智力。加强广东国际人才网建设,对外国专家实行聘任制、特聘制或荣誉职务制,对有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进行表彰。健全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议制度,组织专家、学者团到国外进行考察、培训。
  4.制定优惠政策。
  对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技师的调入,原则上不受增人计划的限制,并可免交城市增容费;对引进人才本人及其家属的户籍迁移、引进人才配偶工作的安排、子女上学提供优惠政策,并实行一条龙服务。凡是单位急需的人才,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简化入户、迁移手续。
  设立广东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国外智力专项资金。对来粤创业和从事科研、技术开发以及教学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定数量的启动资金,对广东经济、科技、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项目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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