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
福建师大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2001]费字386号 2001年9月14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福建省师范大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闽教[2001]财81号)、(闽教[2001]财105号)收悉。根据福建师大学生公寓设施及配套管理服务的实际情况,按照《福建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现就福建师大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博思公寓楼收费标准为1180元/生·学年,每套安排入住学生4人;
二、高区公寓1号、2号楼收费标准为750元/生·学年,每套安排入住学生不得超过8人;
三、万里公寓4号、5号、6号、7号、8号楼收费标准为650元/生·学年,每套安排入住学生不得超过8人;
四、先农村公寓1号、2号、3号楼收费标准为600元/生·学年,安排入住学生不得超过8人;
五、研究生(委培)楼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每套安排入住学生2人;
六、培训A楼、B楼、C楼、D楼、27号楼和生物工程学院楼收费标准为650元/生·学年,每套安排入住学生不得超过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