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正常晋升岗位等级考核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江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
人员正常晋升岗位等级考核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赣价费字[2001]93号 2001年9月14日)


江西省煤田地质局:
  你局《关于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正常晋升岗位等级考核培训收费标准的函》(赣煤地文[2001]64号)收悉。
  经省人事厅批准,你局承担我省煤田地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相关工种培训、考核工作。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实行统一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价费字[1995]101号)精神,经审核,核定你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正常晋升岗位等级考核培训收费标准如下:
  1、培训费(含资料费),每人:初级工105元、中级工120元、高级工180元;
  2、技能(操作)考核费,每人:初级工30元、中级工45元、高级工5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