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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对哈尔滨滨江公路货运站收取停车费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对哈尔滨滨江
公路货运站收取停车费的批复
(黑价经字[2001]173号 2001年9月9日)


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你局《关于哈尔滨滨江公路货运站停车场经营性收费的请示》(黑运发[2001]24号)收悉。为规范哈尔滨地区货运市场的经营秩序,统一管理,搞好服务,你局投资建成了哈尔滨滨江公路货运站,改善了哈尔滨地区货运市场的理货条件。根据国家的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局对进入哈尔滨滨江公路货运站的零担运输货车收取停车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5吨以下货车,每时段5元。
  二、5吨以上(含5吨)8吨以下货车,每时段10元。
  三、8吨以上(含8吨)20吨以下货车,每时段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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