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敦化市客运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底价的函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敦化市客运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底价的函
(吉省价经函字[2001]16号 2001年9月7日)
敦化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出租汽车线路有偿使用底价的请示》(敦政报[2001]47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本次向社会公开出售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数量为200台,拍卖期限为16年,拍卖底价为每台2360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