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齐铁分局客运旅行服务总公司在旅客列车上开办出租VCD彩色小电视放像收取服务费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齐铁分局客运旅行服务
总公司在旅客列车上开办出租VCD彩色小电视
放像收取服务费的批复
(黑价经字[2001]178号 2001年9月18日)


齐齐哈尔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在旅客列车上开办出租VCD彩色小电视放像收取服务费标准的请示》(齐价呈[2001]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齐铁客运旅行服务总公司在齐齐哈尔—北京(T47/48次)、齐齐哈尔—北京(1467/1468次)、齐齐哈尔—大连(2210/2209次)、齐齐哈尔—绥芬河(K622/621次)旅客列车上开办对旅客有偿出租VCD彩色小电视放像业务,有偿出租必须在旅客自愿的原则下开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