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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驻渝部队战士灶和军人学员灶用气价格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驻渝部队
战士灶和军人学员灶用气价格的通知
(渝价[2001]638号 二00一年九月十日)
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凯源实业总公司:
根据市委办公厅转来重庆警备区关于《驻渝部队需要地方党委和政府解决的有关问题》的要求,为了减轻驻渝部队负担,经我局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对驻渝部队基层单位的战士灶用气和院校军人学员灶的食堂用气按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执行。本通知从2001年10月1日抄见气量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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