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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西安原顶国际专修学院学费标准的复函
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
西安原顶国际专修学院学费标准的复函
(陕价费函发[2001]67号 2001年9月6日)
西安原顶国际专修学院:
你院《关于学杂费收费标准的请示》(西原院发[2001]第3号)收悉。根据你院的办学性质、办学条件及实际培养成本,经研究,同意你院与外国机构合作开设的英语语言培养班标准每班不超过25人,学费按38元/人·课时收取。其他有关规定按陕价费调发[2000]78号、陕价费发[2001]36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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