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十五”期间,全市初中毕业生将逐年递增并达到最高峰。要调动各种因素,以多种形式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含初中后的职业培训)。2005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60%以上,高中阶段在校生规模将达到78万人左右。主城区和经济发达地区要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其他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要逐年明显提高。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将达到80%以上,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规模将达到100万人以上。积极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发挥各自所长,办出各自特色。
(三)积极扩大高等教育规模
“十五”期间,要进一步拓展高等教育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办学条件的改善,多渠道多形式积极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发展中要努力做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协调。到2005年,全市在校研究生达到1.5万人,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达到22万人左右,积极发展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高等职业培训,积极探索高等教育新的发展模式和途径,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将达到36万人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15%以上。到2010年,全市在校研究生达到2.5万人,普通本专科生达到30万人左右,基本建立起公民终身学习制度,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达到45万人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20%左右。
(四)积极鼓励、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学
“十五”期间,要积极鼓励,加强引导,调动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积极性。通过5?0年的努力,逐步形成社会力量办学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新格局。2005年,全市各类民办学校在校生达到25万人以上,举办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达到5所以上。2010年,全市各类民办教育在校人数达到40万人以上,社会力量办学成为现代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力量。
六、“十五”时期重庆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主要举措
(一)大力实施科教兴渝战略,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地位
1.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认真落实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指出的,“切实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和关键的基础设施,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教育事业作为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和带动相关行业发展的基础产业,切实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布局中,予以优先和适度超前发展。
2.切实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工作的统筹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领导人联系学校、政府为教育办实事、年终考核党政领导抓教育工作实绩等项制度。“要把教育工作的实绩特别是素质教育的实绩,列为各级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和上级对下级考绩以及选拔干部的重要内容”。
3.切实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强化政府、学校和社会依法治教的意识和法律责任。尽快制定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地方法规,建立各级政府的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处罚制度,确保教育事业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