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进一步搞好再就业援助活动的通知
(冀劳社[2001]69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自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全省再就业援助行动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为了更加深入地开展好这项工作,根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再就业援助行动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劳社部函(2001)134号)和《关于在9月中下旬集中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1)6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好再就业援助集中活动
省厅定于9月25-30日在全省集中举办一次规模较大的再就业援助活动。此次活动目的是通过集中举办较大规模和声势的活动,推动各地、各部门将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将各项服务措施做得更扎实,使再就业困难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得到切实有效地帮助,顺利实现出中心、再就业,保持社会稳定。
活动主要内容有:实施贴近服务,通过上门指导、政策咨询、上街宣传等活动,更广泛、深入、具体地宣传政策;将《下岗职工再就业援助手册》、《再就业优惠政策明白卡》和《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的发放作为援助活动的重要内容,使下岗职工心中有底。《下岗职工再就业援助手册》已由省厅统一制作,批量印刷发放各市,不足部分由各市翻印,确保下岗职工人手一册;有条件的地方要举办一些专场招聘会,免费开展职业能力测试、心理咨询和职业指导活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负责社会保险费用代扣代缴工作部门(机构)要提供便利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服务;充分挖掘潜力,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如提供一些公益性就业岗位、政府购买岗位进行托底安置等,多渠道安置就业特困人员;对于自谋职业的下岗职工,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在资金信贷、场地安排、工商登记、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省厅对搞好这次活动提出6点要求:
(一)是各市要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对各项活动内容,都要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是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对专场招聘洽淡会、宣传咨询日、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搜集空岗信息等项活动都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