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05年)
前言
21世纪是一个迅速发展的时代,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科学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对人才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21世纪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和市场化进程,为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
儿童是21世纪的主人,是综合国力竞争的人才资源。培育健康成长的一代新人,关系到中国的前途和命运,关系到我省的现代化进程和发展后劲。儿童时期是人的生理、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给他们以特殊的关爱、保护和正确的教育、引导,将为他们一生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省就先后制定了“八五”和“九五”少年儿童事业发展规划。10年来,我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尤其是“九五”期间,全省儿童事业又有了新的发展。
——儿童生存环境日趋优化。政府对教育卫生的投入逐年增加;城市化进程加快,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农村改水率和卫生厕所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83.20%和63.73%;新发展少儿图书馆、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儿童文化活动场所30多个;儿童读物的出版发行量达3亿册。
——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已下降到19.59/10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1995年的24‰和28‰下降到2000年的15.57‰和19.49‰;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发生率下降到1.44‰;儿童四苗全程接种率已达95%以上。
——儿童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全省已于1997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小学和初中学龄儿童入学率分别达到99.93%和96.68%;小学和初中学生辍学率分别从1995年的0.16%和1.37%下降到0.02%和0.48%;幼儿入园率已达74.80%;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3.14%。
——儿童权益有了基本保障。国家和地方分别制定了有关保护儿童的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加强了保护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了打击侵犯儿童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
但是,当前我省儿童事业发展也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与广大群众对儿童事业发展的需要相比还有一定距离。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条件、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儿童工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及流动人口数量的增加,这些人群中的儿童保健、教育、保护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高儿童的素质,注重培养儿童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还需要全社会进一步共同努力。
为提高我省人口素质,培养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按照《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及相关部门的规划的要求,根据我省儿童发展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0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促进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儿童身心素质为重点,以培养和造就新世纪现代化建设人才为目标,提出了儿童事业发展的目标和策略措施,通过对《规划》的实施,进一步促进我省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
目标与策略措施
2001-2005年,我省儿童发展的总目标是: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参与的权利,不断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儿童整体素质。根据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于2020年全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儿童事业发展水平应与我省现代化进程相适应。
一、儿童的健康保健
(一)主要目标
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质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1.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达到95%,农村达到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