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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跃华·跃华花园·直港小区室内停车库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跃华·跃华花园·直港
小区室内停车库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01]650号 二00一年九月十八日)


重庆跃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跃华、跃华花园、直港小区室内停车库收费的申请”收悉。根据你司申报:跃华室内停车库建筑面积3433.46平方米,共有停车位50个,车辆出入口各一个;设置有喷淋系统、温感报警系统、通风系统、安全照明和安全标志设施,并设有管理值班室实行24小时存取车辆报务;
  跃华花园室内停车库建筑面积3016.25平方米,共有停车位100个,车辆出入口各一个;设置有喷淋系统、烟感报警系统、通风系统、安全照明和安全标志设施,并设有管理值班室实行24小时存取车辆报务;
  直港小区室内停车库建筑面积1710.72平方米,共有停车位50个,车辆出入口一个;设置有喷淋系统、烟感报警系统、通风系统、安全照明和安全标志设施,并设有管理值班室实行24小时存取车辆报务。
  根据你司申报,经审查,跃华、跃华花园、直港小区室内停车库符合室内二级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小型车:二小时以内每小时收费4元;超出2小时每小时收费2元,12小时以内不超过15元,24小时以内不超过30元。
  摩托车:二小时以内每小时收费1元;4小时内收费3元,12小时内收费5元,24小时以内收费8元。
  二、月租停车位在上述规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范围内下浮,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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