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垄断性服务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力度,分离行政管理职能,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加快实行企业化经营。实行公开透明和宽准入、严管理的政策。除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外,逐步取消限制民间投资的规定。对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服务业,积极探索特许权经营,鼓励多家经营、适度竞争;对存在不同程度垄断行为的服务行业,凡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都应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培育多元化的竞争主体。破除地区分割,加快形成统一的服务市场。支持优势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重组并购。
(二)推进社会事业产业化,培育新增长点。
加快适宜产业化经营的社会事业改革进程,逐步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机制,使之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对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按其性质,划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法人单位。加快放开具有营利性质的社会事业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加大政府对非营利性事业的投入力度,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学校、医院、研究所、文化和体育设施等。科教文卫服务实体要以市场为导向,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投入产出效益,推动发展机制的根本转变。所有挂靠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经营性中介机构,都要与挂靠单位脱勾,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经济组织。
(三)推进生产和消费的社会化,拓展发展空间。
着力提高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和生产的社会化水平。促进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采购运输、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管理咨询等服务性活动外部织、社会化,把调整企业生产经营结构、发展专业化分工协作与造就社会化、专业化的城市生产服务系统紧密结合起来。
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的社会化。逐步把物业管理、汽车运营与维修、接待服务、餐饮、教育、医疗等分离出来,运用市场机制进行合理配置,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逐步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学生公寓、学校餐厅等服务设施。
积极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转变消费观念,把家务劳动转化为有偿的社会消费行为;进一步转变择业观念,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把住户式服务与计时服务、计项服务结合起来,拓展精神服务等新领域,提高家政服务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
(四)推进第三产业发展的国际化,增强竞争能力。
根据我国加入WTO的多边协议,逐步有序地推进商业、金融、保险、证券、电信、旅游和中介服务等领域的对外开放。鼓励外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来浙江落户发展,开辟国际化的融资渠道。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服务领域的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服务业,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方法,改组改造传统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在“入世”过渡期,充分利用例外和保障条款以及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对相应的服务产业进行必要的扶持,提高竞争力。
积极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大力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国际旅游、仓储运输、船舶维修等,进一步扩大劳动密集型服务出口;以软件开发等为重点,积极拓展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的出口;鼓励建立境外技术研发中心;支持大型专业市场和贸易公司,到国外开办分市场、健全营销网络,创造条件鼓励服务型企业到境外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