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餐厨垃圾处置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工作目标
  1、2001年,进行试点。与城市固体废物处置专业规划相衔接,初步形成具有本市特点的餐厨垃圾处置和管理工作的框架体系,并积极开展试点,实施过渡阶段的管理。
  2、2002年,全面推行。逐步建立餐厨垃圾处置的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多元投资、企业经营,“谁投资、谁得益”,加快大型综合处理和中型相对集中设施建设。
  3、2003年,完成处置。基本形成餐厨垃圾有序管理和有效处置的系统。处置技术不断完善,餐厨垃圾管理有序、高效,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取得显著成绩。
  四、主要措施
  1、强化源头减量
  加强文明餐饮的宣传教育,促使餐饮单位采取相应措施,鼓励适量点菜和餐后打包;开展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宣传,推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减少食品废物产生量;鼓励产生单位采取脱水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食品废物排放量。
  2、建立收运系统
  培育市场机制,实行有偿服务,建立以区为主的社会化收运系统。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3、探索多元处置
  有条件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可以采用生化处理机自行处置,就地消纳,达标排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比选技术,建设若干座加工利用工厂,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利用;已经批准立项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可调整或增设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拟建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采用先进技术,设置处置餐厨垃圾的功能;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餐厨垃圾处置技术,探索多种工艺、多条出路处理餐厨垃圾的可能性。
  4、加强监督管理
  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和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源的监管,杜绝随意处置,促使餐厨垃圾纳入有序处置轨道;加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防止“二次污染”。
  5、落实过渡措施
  在社会化收运系统建立和完善前,各区市容环卫部门依据有偿服务原则,积极组织收运处置。在大、中型集中处置项目建成以前,利用现有的和各种可能利用的处理方式,解决好过渡阶段的处置问题。可以在现有的填埋场(堆放场)建造简易的专用设施,同时探索利用水泥窑炉、禽畜粪便处理厂和其它处理方法处置部分餐厨垃圾的可能性。
  6、认真组织试点
  通过试点,论证处理技术的可行性,确定收运、处置的技术路线,测算经济成本,探索市场运作机制,为进一步推广做准备。选择卢湾和徐汇两个区,开展收运、处置市场运作机制和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实施的试点。选择复旦大学、上海大厦、锦江饭店、南新雅大酒店、沪纺大厦、和平饭店、上海卷烟厂和陆家嘴美食城等8家单位进行小型生化处理机试点。选择卢湾区开平路码头(20吨/日)和徐汇区龙水路码头(25吨/日)进行中型泔脚利用厂试点。选址宝山区,通过市场化方式建设一座500吨/日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试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