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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文化发展重点专题规划》的通知

  3.推进电影集团化改革。
  加快全市建立电影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以市电影公司股份制、院线制改造为契机,以资本为纽带,进行资产、人员、利益重组,并联合其它地区和其他影视实体,实现电影经济的规模化和产业化,同时开发相关产业,形成集多种相关行业为一体的综合经营实体。加快全市电影经济的市场化进程,通过政策引导,利用国内外及其他社会、民间资金,进一步提升电影放映科技含量,以形成新型的电影娱乐场所。
  4.发展文化旅游产业。
  丰富的文化资源为发展我市文化旅游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文化、旅游、园林、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对文化资源进行有效整合,进一步突出特色,推出三峡生态文化、大足石刻艺术、钓鱼城古战场、“红岩魂”系列、抗战陪都遗迹、都市历史文化六大文化旅游品牌。建设土家族、苗族民俗文化基地,建设乌江文化旅游长廊。采用多种多样的文艺表演形式,丰富主城区现有旅游景区的文化内涵,提升都市旅游的文化品味。组建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提高文化旅游业发展的综合竞争力。
  5.发展大文化产业。
  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开发利用文化资源,推动重庆大文化产业的全面开发。一是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加入WTO的机遇,引进市外大型影视制作集团,组建民间影视制作机构,引入高科技摄制手段,力争“十五”期间创作出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具有现代水准和浓郁地方文化特色,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影视精品。二是加快文化信息化建设。应用网络信息技术等联手发展图书音像制品业、文化信息咨询服务业,共同建设高度发达的文化传播产业。
  同时,还要推进文化娱乐业、演出业、艺术品经营业、艺术培训业、文博展览业、文献信息业、美术广告业的产业化发展,创建文化产业实验区,建立文化产业基地。
  (三)加强文化设施建设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对文化设施作相应的规划布局。加快构筑都市文化圈、渝西文化走廊和三峡文化长廊。建设都市文化圈,要把建设与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相适应的文化中心作为核心内容,加快全市文化事业的发展。建设渝西文化走廊,要充分发挥渝西地区现有文化建设成果的优势,形成重庆文化事业发展的支柱力量。建设三峡文化长廊,要充分发掘三峡地区的文化资源,积极规划建设一批文化设施,使其成为重庆文化事业发展新的增长极。
  将文化设施分为市级设施、区域性设施和乡镇(街道)设施三个层次进行建设。市级文化设施由市政府主导建设;区域性文化设施按属地原则,由有关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主导建设;乡镇(街道)群众文化设施以乡镇(街道)投资建设为主。
  坚持“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严格控制,确保文化设施规划建设用地。
  棗建成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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