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坚定不移地扩大文化领域的对外开放,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引进文化发展新理念,塑造重庆文化发展新形象。
(三)发展目标
重庆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着力建设“一个体系、三个一批、五大基地、八大品牌”,“十五”计划期末,文化综合实力居西部地区前列。
1.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文化发展体系。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相一致,与文化艺术自身发展规律相符合的文化事业管理体制、文化艺术生产机制和激励机制;基本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多元主体的文化投资体制;逐步形成运作规范、法制健全、流通机制臻于完善的文化市场体制。
2.达到三个一批。创建一批文化先进典型,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县达到25%、市级文化单位创全国文化先进单位达到14%、市级文化先进县达到43%;创作一批文艺精品,创作2-3个在全国有影响的舞台艺术精品、10-15个美术精品,推出2-3个大型展览;建设一批文化基础设施,完成2项重点建设项目,推进5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完成8个三峡库区淹没县(自治县)和边远山区县(自治县)文化馆、图书馆、文管所搬迁建设或扩建,73%的文化馆和80%的图书馆达到部颁标准、30%的乡镇文化站达到市级标准。
3.形成五大基地。建设好歌乐山、红岩村等全国知名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办好长江上游演出市场交易会和举办全国性的创作演出、比赛、会演活动,建设文艺创作演出交流基地;发挥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红岩村、烈士陵园、大足石刻艺术博物馆的展览作用,继续办好全国巡展,建设文物展示交流基地;抓住国家将沙坪坝区列入国家文化产业试验区机遇,把重庆市建设成为全国文化产业基地;大力发展文化艺术教育,努力建设人才教育基地。
4.塑造八大品牌。三峡文化;红岩文化;抗战文化;民族民间文化;大足石刻;绘画雕塑;川剧;杂技。
三、“十五”时期重庆市文化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以政府为主导发展公益性文化
政府主导发展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坚持提高与普及并重,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塑造精品与活跃大众文化相协调,重点发展与直辖市地位相适应的高雅艺术、民族传统艺术、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和群众文化等。主城区以建设现代都市文化,提高城市文化品位为主攻方向;区县(自治县、市)以建设地方特色文化,推动文化普及,提高群众素质为主攻方向。力争公益性文化事业有大的发展,充分显示文化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1.实施精品战略,提升文艺档次。
挖掘丰富的文化资源,突出我市地方文化特色,重视优秀地方剧种和艺术品种的传承、创新,创作高质量的文艺精品。加强区域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集约优势,促进文艺精品的生产。实施重点剧目立项审批办法,抓好各类重大文化艺术比赛、会演、活动的舞台作品的创作,以保证精品的创作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