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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省监察厅、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通知

  四、清理整顿的方法和步骤
  (一)清理整顿的方法
  这次清理整顿主要采取全面清理整顿、重点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1、全面清理整顿。按照清理整顿的内容和政策界限,对涉农价格和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对乱涨价、乱收费要坚决制止。对已经明确的七条政策界限加大宣传力度,并明确由执收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凡在8月底之前未停止的严肃查处。对合法的涉农价格和收费也要分门别类。逐一甄别,通过全面清理整顿,坚决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降低一批标准过高的收费。
  2、重点专项整治。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农村电价、农民建房收费、农村中小学教育、计划生育、婚姻登记等收费项目,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采取上下齐动的方法,进行专项整治,确保下半年取得实效。使农民能够明显地感受到清理整治的效果。
  3、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和纪检监察等执法部门的作用,狠刹乱涨价、乱收费的歪风。加大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一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大案、要案和重点案件。对整顿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对多收的价款该退还的要按规定退还,不能退还的要坚决收缴财政,严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充分运用责令停业、整顿、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司法手段和公开曝光、公告违法行为等社会舆论监督措施,强化执法效果,震慑价格违法分子。
  (二)清理整顿的步骤
  清理和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31日之前为部署工作阶段。各地要结合贯彻全省地市物价局长会议精神和《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迅速将这项工作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各级物价部门,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前为全面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阶段。首先清理各级政府及物价部门出台的文件,其次深入农村开展实地调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做到边清理边检查、边检查、边整顿、边规范。
  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前为抽查验收阶段。重点检查各地出台涉农收费文件清理情况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对屡查屡犯,屡查不改的价格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第四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全面总结阶段。主要总结全省各地在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好的经验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形成材料向国家和省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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