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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第七中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
第七中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渝价[2001]672号 二00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沙坪坝区物价局、沙坪坝区财政局:
  你局“关于调整重庆七中男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沙物字[2001]65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学生的住宿条件,你区七中采取自筹的形式,投资300万元,对男生公寓进行了改建,该公寓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共有156套房间。该住宿楼已符合我市实行公寓式管理的条件。
  二、学生公寓必备条件
  每套房间住7人,每生使用面积4平方米,每室配备有厕所、盥洗室、电扇两把、日光灯两盏、晾衣绳,窗户应挂窗帘,每生配备有床、棕垫、桌凳、放物柜、蚊帐绳、挂物钩等学生日常生活用具。公寓楼配备集中供热水设备,每间宿舍安装了供热水系统,每日供应热水一次(17:00-19:00)。学生公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三、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高中每生每期收取住宿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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