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电子化考试管理暂行办法
(2001年9月30日)
为保证北京市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电子化考试工作(以下简称“电子化考试”)严格、规范、有序开展,实现电子化考试迅速、便捷、公开的特色,根据《
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中国保监会《关于在北京进行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电子化考试试点的批复》(保监复[2001]196号)精神及关于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北京保监办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电子化考试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负责对电子化考试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电子化考试运行运作管理办法;
3、负责电子化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的监督及策划;
4、负责督促电子化考试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商协助电子化考试承办单位,做好与考试有关的考务管理和计算机系统软、硬件设施的配置;
5、负责考试题库的建立和管理;
6、负责考试试卷的制作和管理;
7、负责考试试题送达考试现场,并导入电子化考试管理信息系统;
8、负责考场现场的巡查和监督;
9、负责考试资料的备份和管理;
10、负责将考试情况及时上报中国保监会。
(二)在北京保监办的授权、监督和指导下,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负责电子化考试的部分考务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负责办理考试报名有关手续;
2、负责将报名资料录入考试报名系统,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并将考试安排情况提供给考试报名组织单位;
3、负责将考场安排情况数据导入考试管理信息系统,并向监考人员提供每场考试的《考场资料清单》;
4、负责考试现场的监督;
5、负责对考试合格者,现场打印和发放《资格证书》;
6、负责打印各类报表,分别报北京保监办及保险公司;
7、负责考生报名、考试资料的管理等部分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
(三)根据与北京保监办签定的合作协议,电子化考试的承办单位负责考试场所及考试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负责组织监考、考场秩序的维护等工作。主要职责:
1、提供能满足电子化考试需要的考场、设备和其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