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双七公路双鸭山至七星镇段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黑龙江省交通、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双七公路
双鸭山至七星镇段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黑交发[2001]303号 2001年9月25日)


双鸭山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省公路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交通厅黑财综字[1999]6号文件规定,现将双鸭山至七星镇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通车之日起执行,暂定试行期1年,届时重新申报收费标准。其它有关管理规定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交通厅联合下发的黑财综字[1999]6号文件执行。
  双鸭山至七星镇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摩托车(含轻便二轮、侧三轮和港田三轮车)每次征费1元。
  拖拉机
  对从事农业生产,运送农业物资20马力以下(不含20马力)的小型拖拉机免征车辆通行费。
  20马力以上、40马力以下(不含40马力)的拖拉机每次征费4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