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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
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与
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粤府办[2001]10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8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全省市场办管脱钩工作会议后,各级政府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粤府明电(2001)26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办市场脱钩的工作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省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均在省政府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市场办管脱钩移交协议,市场办管脱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办管脱钩移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方没有准确地理解和执行有关市场资产、债务、人员划分的政策;有的地方签订移交协议后,市场资产、债权、债务以及人员核实工作和具体移交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地方不愿意接受政策规定的市场分流人员,有些分流人员不愿意到物业管理机构,思想工作难度较大;有的地方金融机构不愿办理债务变更手续等。对此,我们应清醒认识到,签订市场办管脱钩协议,只是完成市场办管脱钩工作的第一步,还有大量艰巨细致的工作要做,上述问题务必在贯彻落实《通知》中加以解决。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目前,全省各市、县(区)政府与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签订了《市场办管脱钩交接书》,整体移交第一阶段工作已经结束。下一步将进入按有关政策规定,核实和办理市场产权、债权债务、分流人员的变更手续。各市、县(区)政府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共同负起责任,严格按照11月10日前签订的交接协议,于12月10日前坚决完成彻底脱钩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有作好具体移交工作的,当地政府没有做好具体接收工作的,均应追究工作责任;国土房产、金融、劳动人事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市场产权、债权债务和人员转移变更的办理工作。省政府将于12月中旬派出工作组对各市市场办管脱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督察组将于12月下旬来我省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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