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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当前,要突出围绕促进依法行政和推进审批收费制度改革来深化政务公开。省直20个重点部门都要公开本部门职能中的审批执法事项,公开审批执法事项的政策法律依据,公开审批执法具体职能单位,公开审批执法事项的条件、标准和要求,公开审批执法程序,公开审批执法时限,公开审批执法结果,公开审批执法工作制度和廉政制度,公开审批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公开审批执法举报投诉单位和电话等。这“十公开”要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要求,省直各有关部门必须执行,各市州、县(市、区)也要参照执行。
  在公开形式上,要求重点部门的所有窗口单位,都必须建立公开栏、公示板等,把“十公开”的有关内容上墙或放在显著位置上,使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都要有导示图或办事指南,都要有承诺或服务手册,都要有桌牌,工作人员一律佩戴胸牌胸卡,方便群众办事;都要实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首办责任制”,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都要搞“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公开涉及的内容,相对稳定的事项可用固定公开栏形式,进行长期公开;对时限性、阶段性较强的事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对临时性事项随时进行公开。
  四、扎实推进乡镇政务公开,确保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
  乡镇政务公开是今年全省政务公开的重点。乡镇政府的政务公开比较具体,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直接涉及到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搞好。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到今年底,全省乡镇政权机关及县(市)派出站、所应当公开内容的公开程度要达到100%,任务很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当前农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等,扎实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加强组织推动,确保完成任务。
  五、结合机构改革,加强县级政务公开工作
  县级政务公开,承上启下,十分重要。进一步下力量把县级政务公开搞好,是下一步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当前要在县级政府机构改革、转变职能、明确职责的过程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进去。县级政务公开,不仅是政府所属部门的政务公开,县政府自身也有公开的任务,也要让社会和群众了解和监督。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在巩固、规范、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各市州政府要加强对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六、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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