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测费增列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测费增列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01]739号 二00一年十月十八日)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中心为适应重庆卫生防疫体制改革的需要,确保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技术服务以及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规,将开展部分新的检测项目,根据测算成本,参照外省市相关项目的收费水平,经研究,对卫生监测费增列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二、资金管理
  以上收费项目收取的资金应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缴分离暂行规定》(渝办发[1998]155号)规定,实行“收缴分离”。
  三、收费许可证办理和票据使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