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起草全省政务信息化规划和工作计划,制发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书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各地也要按照统一规划,制订本地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明确时间、任务和要求。
各地信息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前全国、全社会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大好环境,拓宽思路,踏实工作,广泛发动政府所有单位、所有部门、所有人员的参与,创造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化小环境。政府各部门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业务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提出需求,信息资源拥有者有将信息上网的责任。信息技术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介绍网络和信息系统功能,配合业务部门将业务的需求归纳成可行的技术方案。
(三)加大资金投入,合理使用建设经费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政府信息化资金的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政府信息系统建设经费和日常维护培训经费。
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政府信息化建设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从资金源头上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入,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追踪问效。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公共设施的建设项目立项后,由省财政核拨专项资金,列入预算,并按省财政拨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要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忌好高骛远、铺张浪费。可以考虑通过设备交换、借用和旧设备重复利用等诸多手段,提高设备使用率;要提高软件开发效率,软件开发过程要规范,要有完整的文档;要转变观念,配置硬件、软件、甚至应用系统时,首先要考虑能否利用公用资源,尤其是各级政府网络中心和数据中心的资源。
(四)做好与系统建设相关的立法工作
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是以信息、通信技术和法律支持为前提的,要协调有关部门,抓紧做好有关政务信息化建设中的立法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化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五)加强督促检查
由省信息管理部门牵头,对全省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技术相对薄弱的地方给予指导和支持。
(六)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
要结合信息化建设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应用层次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开展培训。将计算机的应用水平作为公务员考核的标准之一。要重点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领导的业务培训以及应用系统管理员的技术培训。要加强各级政府部门信息技术专业队伍建设,重视人才培养。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营造用好人才、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
(七)加强业务技术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