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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浙江省分会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五)签发中国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认证对外贸易单证;办理国际商事证明事务;代理ATA单证册(即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的签发;代办领事认证事务。
  (六)受理涉外经贸(海事)纠纷的调解;接受委托代理国际经济贸易和海事仲裁、诉讼业务;代理我省企业在国外或外国公司和个人在我国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办理有关知识产权的咨询、争议处理及技术贸易等业务。
  (七)审批建立全省(除宁波、杭州市外)市、县(市、区)贸促会(国际商会)分支机构及省、市行业贸促会(国际商会)机构并进行业务协调指导;在全省范围内发展和管理会员;开展对分支机构及会员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八)接受海外企业、团体的委托,代办在浙江设立代表处或办事处的申报手续,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九)积极开展和促进外贸、外资和外经业务的发展,办好会直属企业,增强自身经济实力,努力改善服务手段,更好地为会员企业服务,为浙江经济发展作贡献。
  (十)办理省政府授权的其他有关事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贸促会设5个部室:
  (一)办公室(人事部、信息交流部)
  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行政后勤等日常工作;负责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综合协调机关各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审核、申报出国(境)团组和出国政审;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省贸促会信息网络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二)会员事务部
  负责省内贸促支会、县级国际商会的审批、指导、协调工作,组织分支机构的业务交流;负责省内会员单位的发展、管理和服务;举办或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与外经贸相关的业务培训、专题研讨、商务考察、经贸洽谈及技术交流等活动;承办全省性贸促工作会议或其他专业性会议及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负责省国际商会常务理事会的日常事务。
  (三)国际联络部(对外招商合作部)
  负责对外交流联络工作、对外宣传工作和本会的外事活动;建立和发展同世界各国经贸界特别是对口商会、工商会机构的联系和合作;负责与外国在华的对口组织办事机构和商协会的联络工作;负责邀请、接待国外经贸工商企业界人士来浙江考察访问,组织我省经贸、商会代表团和工商企业界人士出国访问、经贸洽谈和考察;代办外国企业在浙江设立代表机构或办事处的各项手续;负责与外国工商团体在浙机构的联络;举办有关经济贸易的地区性和国际性会议;承办出口商标在海外及外国商品来华注册的申请、变更、续展和转让工作。根据全省外商投资的规划、规模、方向和产业导向,开展对外招商促进活动。
  (四)展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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