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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辽宁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强化更新知识培训。要突出前瞻性,重点培训WTO知识、法律知识、外经外贸、电子信息、高新科技、金融财政等内容。要继续抓好外语、计算机、网络知识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到2005年,全省各地区、各部门45岁以下公务员均应取得初级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培训和考试合格证书,政府涉外部门的公务员和其它部门从事外事工作的公务员均应取得中级外语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3.全面开展公务员学法活动,进行依法行政的培训。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从200l年到2003年底,在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公务员中开展依法行政的培训,提高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培训内容主要是,邓小平行政法制理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和要求;与工作有关的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
  4.继续抓好文化学历教育,改善公务员队伍的学历结构。到200年,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公务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应分别达到;省级100%,市级90%,县(市、区)级80%,乡(镇)级60%。省直机关有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的要达到20%;鼓励在职公务员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第二学历教育,积极开展MPA教育,5年内将培养500名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的公务员。
  5.认真组织县(市)、乡(镇)领导干部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基本理论、农村改革、农业和农村经济、农业科技、WTO知识和法律法规。2001年度,县(市)领导干部参训人数不低于应培训人数的30%,乡(镇)领导干部参训人数,不低于应培训人数的25%,力争到2005年全部轮训一遍。通过培训加强我省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6.拓宽公务员境外培训渠道。为了学习和借鉴国外现代行政管理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扩展视野,培养造就管理科学的业务骨干,继续创造条件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出国(境)培训,每年计划选派业务骨干200名,到2005年可达1000人。围绕“人世”准备和全省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我省各级政府机关公务员作专题演讲或讲学。每年组织2期县(市)长专题培训班赴港培训,每期30人,共举办4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快培训基地的建设。
  省、市行政学院是培训国家公务员的重要基地。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针,进一步确定和完善班次设置、课程设计和教学计划,努力做到教学、科研、咨询三位一体,逐步形成有辽宁特色的适应政府工作需要的公务员培训教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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