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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哈尔滨火车站小件寄存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哈尔滨火车站
小件寄存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价经字[2001]216号 2001年10月22日)


哈尔滨铁路分局多元经营资产管理分处:
  哈尔滨车站《关于小件寄存处提高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寄存20公斤(不含20公斤)以内,每件10元/日,半天5元。
  二、20公斤至40公斤,每件15元/日,半天8元;
  三、贵重物品、机械配件、精密仪器、超重物品等由双方协商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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