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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两碱以外其他工业用盐价格的通知

江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两碱以外其他工业用盐价格的通知
(赣价商字[2001]83号 2001年10月25日)


省盐业公司,各设区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工业盐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9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核定两碱以外的其他工业盐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碱工业用盐价格由供需双方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
  二、根据计办价格(2000)929号文的要求,核定我省两碱以外的其他工业用盐含税中准供应价格为:精制盐670元/吨(包括粉洗盐,原盐)、二级工业用盐560元/吨、三级工业用盐510元/吨、次品盐240元/吨。各盐业公司可根据实际经销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在规定的10%的幅度内上下浮动,确定具体的供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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