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俄罗斯进口木材
境外预检卫生除害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价行字[2001]221号 2001年10月28日)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准对俄罗斯进口木材实施境外预检收费的函》(黑检务[2001]313号)收悉。根据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执行进口原木检疫要求(2001年第2号公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联[2001]43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从俄罗斯进口的木材开展境外预检卫生除害处理。经研究,现对我省从俄罗斯进口木材境外预检卫生除害处理收费等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每年的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从俄罗斯进口木材境外预检卫生除害处理收费标准为1.00元/每立方米。
二、实行境外预检卫生除害处理的木材,入境口岸不得再收取熏蒸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