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苏州
南大外环尹山收费站收费标准的通知
(苏交公[2001]96号、苏财综[2001]168号、
苏价服[2001]337号 2001年11月6日)
苏州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调整尹山收费站收费标准的请示”(苏交路字[2001]6号)悉,根据省人民政府2001年第8号常务会议纪要和第41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并报省政府核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尹山收费站收费标准在原来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每车次提高5元。该站所收资金全额上缴省财政专户。调整收费标准后增加的收入省、市按4:6比例分成,你市分成部分专项用于苏州快速干道等公路建设还贷。新的收费标准从2001年11月9日起实施。
二、希你市认真做好相应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收费管理,确保此次调整标准工作的平稳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苏州南大外环尹山收费站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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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 型 │ 原标准 │ 调整幅度 │ 调整后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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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吨以上(不含10 │ │ │ ┃
┃吨)的车辆(含大型│ │ │ ┃
┃平板车、特种车) │ │ │ ┃
┃按核定的载重吨位│ 3元/吨.车次 │ 增加5元/车次 │(3元/吨+5元) ┃
┃(特种车按自重吨 │ │ │/车次 ┃
┃位)计征。超过40 │ │ │ ┃
┃吨以上的部分按 │ │ │ ┃
┃50%计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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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重量在5吨以上 │ │ │ ┃
┃(不含5吨)和载客 │ │ │ ┃
┃在50座以上(不含 │ 25元/车次 │ 增加5元/车次 │ 30元/车次 ┃
┃50座)的客、货车 │ │ │ ┃
┃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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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重量在2吨以上 │ │ │ ┃
┃(不含2吨)和载客 │ │ │ ┃
┃在20座以上(不含 │ 15元/车次 │ 增加5元/车次 │ 20元/车次 ┃
┃20座)的各种客、 │ │ │ ┃
┃货车辆。 │ │ │ ┃
┃载重量在2吨以下 │ │ │ ┃
┃(含2吨)和载客在 │ │ │ ┃
┃20座以下(含20座)│ │ │ ┃
┃的各种客、货车 │ 10元/车次 │ 增加5元/车次 │ 15元/车次 ┃
┃辆(含6座以下面 │ │ │ ┃
┃包车、大小轿车、│ │ │ ┃
┃大、中吉普车)。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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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拖拉机(含手 │ │ │ ┃
┃扶拖拉机)、正三 │ │ │ ┃
┃轮等小型简易机动│ 5元/车次 │ 增加5元/车次 │ 10元/车次 ┃
┃车二轮摩托(含轻 │ │ │ ┃
┃骑)、侧三轮。 │ │ │ ┃
┃ │ 3元/车次 │ 增加5元/车次 │ 8元/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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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增加的收入省市│ ┃
┃ │ │按4:6比例分 │ ┃
┃ │ │成,苏分成部分│ ┃
┃ │ │专项用于快速干│ ┃
┃ │ │道等建设还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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