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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1]7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以现有广播电视网络资产为基础,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组建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贯通、全程全网,这是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网络利用效益,增强整体实力,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传输,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积极的态度,按照公司组建方案的要求,抓紧做好各项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浙江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1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信息产业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82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0]266号)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快全省广播电视行业的改革步伐,理顺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实行规模经营,增强整体实力,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传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拟以现有广播电视网络资产为基础、以省为单位组建浙江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
  一、公司组建原则
  (一)体视广播电视行业特殊性,发挥广播电视行业优势,运用市场机制,加快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有效整合。以资产为纽带,按照《公司法》规定组建规范化公司,实行网络的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经营。对市、县(市、区)网络资产不搞无偿划拨。
  (二)以省、市、县(市、区)现有网络资产为基础组建的省公司,对全省广播电视网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经营”,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贯通、全程全网,网络业务无缝连接,网络资源优化配置,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传输,提高网络资源的利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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